中新网海口5月18日电(尹海明 黄叶华)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海口九岁女孩许诗佳遇害案嫌犯罗文明,十七日下午一审被判死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十七万二千元。法院同时判决罗文明所受雇的某装饰公司(案发现场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了解,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海口市第十一小学四年级九岁女孩许诗佳,在中午放学途中失踪。十一月十三日,人们在大同路西湖商业广场地下室发现许诗佳的尸体。许诗佳失踪被害案引起海口各界的高度关注,市民群情激奋,声讨犯罪人。 海口市公安局十一月七日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并于当月十九日,在湖北恩施至宜昌高平镇路段的大巴车上将罗文明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十一时二十分,被告人罗文明在海口市大同路某商业广场一楼北侧消防通道旁,遇到放学回家途经此地的被害人许诗佳,遂生恶念。当许诗佳沿消防通道从一楼走到二楼平台处,罗文明抓住她的手往后拉,许诗佳惊叫,罗文明便用手捂住她的口鼻。 罗文明因害怕被人发觉,将许诗佳抱至一楼消防通道最底层楼梯间,塞进一铁桶内,用编织袋遮住许的身体,并用玻璃将铁桶盖住,用木棍和竹排顶住消防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许诗佳系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十七日宣判后,罗文明表示要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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