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手178台电脑,3人获刑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文帅报道:一团伙身穿警服、带着手铐冒充警察,专门在广州各区抢劫黑网吧,得手178台电脑。该团伙中的两人日前被广州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另外一名收购赃物者获罪两年。 2005年12月15日凌晨,湖北人吴文涛与欧世平及同伙张志猛(另案处理)等6人经密谋,驾驶面包车到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一家网吧,由吴文涛持警察证、其他人身穿警察制服,以警察查处黑网吧为名,对网吧管理员进行控制后,劫走电脑主机48台和电脑显示器2台。经鉴定,赃物共价值77490元。 8天后,吴文涛等人带着手铐窜到萝岗区永顺大道贤江村,假冒警察用同样的手法抢劫了一家无牌网吧,劫走41台电脑主机,赃物价值64735.32元。此后,吴文涛又先后抢劫了三家无牌网吧合计87台电脑主机,价值人民币近7万元,全部将赃物卖给张自洪转卖牟利。 广州中院一审认为:吴文涛、欧世平两人行为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而张自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销售,其行为构成收购、销售赃物罪,均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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