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冬季室温不得超20度 商场温度高可举报
2007-11-17 03:30:00来源:北京晨报
针对入冬以来市民反映“部分商场温度过高,节能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昨天联合对部分商场和超市进行了节能检查,要求商场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C。市节能监察大队提醒,市民发现浪费能源现象可打举报电话67669303。
监察人员对燕莎友谊商城和北京家乐福国展店两家商场进行了监测,经测试,两家商场室内平均温度没有超过20°C。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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