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事故赔偿渔阳出租汽车公司被强执
2007-11-26 08:43:20来源:北京日报 因不履行5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款,北京渔阳联合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日前被朝阳法院强制执行。在法官的督促下,该公司当场开出了一张40.5万余元的支票。
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间,渔阳公司名下的5辆出租车先后发生5起交通事故,造成三死三伤以及部分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10余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后经判决,由公司赔偿5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出租车公司并未履行,多名当事人先后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记者了解到,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公司只陆续给付了10余万元,至今尚有40.5万元未履行。执行法官数次电话通知均被拒绝,前往该经营场所送达传票也遭拒收。
昨天上午,一名工作人员向法官辩解,因公司贷款更换出租车,所以资金紧张。但经过法官粗略估算,公司出租车每月交纳的份儿钱足够交纳赔偿金。在该公司的办公场所,执行法官对渔阳公司作出了总计15万元的高限罚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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