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监狱对罪犯实施以分计奖 罪犯通过积分获奖励
2007-12-29 10:05:37来源:北京日报
“妈,我这个月应该能得5分,再有7分就可能减刑了。”昨天下午,北京市监狱第6分监区的罪犯小刘看过当日积分榜,就通过狱内短信向妈妈报喜。和小刘一样,在北京市监狱系统服刑的每一名罪犯,都把积分当作自己服刑改造中关系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
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13周年,本市监狱系统罪犯计分考核规定也已经实施10年了。谈起10年来罪犯改造质量考核的变迁,北京市监狱狱政科房科长深有体会:“过去给服刑人员评先进,都是到了年底,队里的警官们在一起开个会,谁是改造积极分子、谁获得嘉奖、谁获得表扬就定了,缺乏科学性。”从1997年起,北京监狱系统为了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的改造考核工作,调动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先后推出了三个版本的《罪犯计分考核规定》,让服刑人员在监狱改造的成绩变得越来越清晰。
刚进入监狱的服刑人员,必须通过学习《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考试,才能取得计分资格。此后每天按照劳动成绩、观看新闻情况和认罪悔罪态度予以考核,满分是10分。如果工作超额10%,还可以获得1分奖励。每个罪犯自己就可以知道每天的得分,干警也会在第二天把昨天的得分张榜公布。
每逢月末,分监区会将全部服刑罪犯的月总得分累加排名,排名前10%的得有效积分5分,10%以上至25%的得有效积分4分,以此类推。有效积分累计到30分可以获得监狱表扬,累计到45分获得监狱嘉奖,累计到60分可以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并由监狱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报减刑或假释。
除了正常的每日计分,服刑人员在监狱生活中的各种表现,都能通过计分考核反映出来:如通过高自考、狱中发明革新、揭发他人违禁行为、参加监狱组织的文体活动都将获得加分奖励;如考试作弊、狱内打架骂人、使用违禁品等违反监规纪律将要被扣分。
“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互相监督,有效地促进了科学管理、和谐改造。”市监狱管理局局长郑振远表示,到12月31日24时,市监狱管理局将实现连续11年监管安全无事故。科学、公正、透明的罪犯记分考核办法,对促进服刑人员改造,保障服刑人员权利和义务,维护公正执法,确保监管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市监狱系统绝大多数罪犯,都能通过积分得到相应的奖励,并根据奖励情况由监狱机关向人民法院依法呈报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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