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绑架他人索要10万 绑匪认罪被判5年
2008-01-04 15:47:56来源:北京晚报 37岁的北京人杨某,伙同他人冒充警察绑架金先生,试图向金先生的家属索要10万元钱,因恐对方报警没有得逞。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
2003年9月4日下午2点多,杨某伙同方某(已被判刑)等人驾驶汽车,在丰台火车站天客隆超市附近,冒充警察,使用随身携带的手铐将金先生绑架至世界公园附近,劫取金先生的人民币100余元以及彩星牌移动电话1部等物,并打电话向金先生亲属索要10万元。后杨某等人害怕金先生的家属报警,在未拿到赎金的情况下,于次日下午将金先生放回。2007年6月18日,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中,杨某认罪服法,请求对他从轻处罚。他的辩护人认为:此案主犯是方某,杨某为了挣包车费客观上参与了绑架,应认定为从犯;杨某到公安机关自首,主观恶性不大,请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已构成绑架罪,鉴于他投案自首,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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