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刑释解教人员政府安置 司法机关代办各种手续
2008-01-17 08:48:40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曾5次被劳教、判刑的李某从团河劳教所解教回家。与前几次走出“大墙”不同,这次有不少政府工作人员帮助他办理各种安置手续。按照市政府规定,从今年开始,多次判刑劳教、仇视社会等十类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将由司法机关主动为其全程代办各种安置手续。李某是东辛房街道矿后街人,曾因盗窃、抢劫、伤害、贩毒“五进宫”。昨天清晨,李某从团河劳教所的大铁门走出来,发现东辛房街道司法所派来了接他回家的汽车。车上的工作人员把李某送回家,放下行李看了家人,又赶紧带着他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最后又去街道领取了300元的救济金,整个工作忙活了半天。李某对记者说,以往他从“里面”出来,根本没人搭理,这次却是和以往不一样了,感觉政府对自己在负责任。
按照市综治办、市司法局下发的意见,从今年开始,监狱、劳教所要在刑满释放、劳教解教人员中确定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的重点人员名单,名单人选涉及有扬言或流露仇视、报复、危害社会言论、自我控制及社会适应能力差、具有反社会人格或行为冲动个性、无家可归且无亲可投、生活确有困难、亲属不接纳、不认罪服法、多次判刑劳教并不悔改等10类情形。
按照部署,各区县要成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办公室,对这些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助,其中街道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在重点人释放当日将其从监所接回,并于当日下午四时前向区两办上报重点人接转情况,及时将重点人员纳入帮教安置、社区矫正范畴。门头沟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说,今年该区预计新释放、解劳350-450人,其中重点人员50人左右,这些人释放后多数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如果办理种种手续不顺利,容易出现仇视社会心态。按照规定,司法所等部门必须协调办理重点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困难补助等,解决其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本人如有就业愿望,由社保所帮助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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