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证坐地铁 1月份以来有12人被公安机关拘留
2008-01-17 07:15:04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钻空子 使用假证被拘
现役军人凭士兵证免费乘车,是北京市政府优待军人的一项具体措施,而有些人竟为了节省2元车票钱,不惜铤而走险,使用购买的假证乘车。1月份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就查获使用假证乘坐轨道交通工具12人。
记者在地铁各站区了解到,一直有人使用假证,意图享受免费乘车的优惠政策,针对这一问题,地铁各站的检票员也对持士兵证免费进站的乘客进行甄别,从中查获不少企图用假证蒙混过关者。
案例1:办假证使用被抓
1月4日晚,乘客李某在使用假军官证时被民警查获,并被公交总队治安拘留。
李某在京从事药品推销工作,由于每天都要乘坐地铁和公交车往返单位和暂住地,当听说现役军人凭士兵证可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后,李某就购买了一个假证,并开始用它乘坐交通工具。
1月4日晚8点左右,李某拿着自己的假证,来到5号线刘家窑站再次享受这种免费待遇。看到站台上有执勤的民警,李某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拿着假证混进了站,正当他为自己再次得手而暗自庆幸时,执勤民警走到了他的身边。
在讯问过程中,李某对自己使用假证的事实供认不讳,现李某已被公交总队治安拘留。
案例2:自制假证被查获
1月10日上午,公交总队回龙观站派出所民警在城铁立水桥站巡逻时,发现了一名手持“士兵证”的男子走向检票口,眼角的余光不停地扫视站在一旁执勤的民警。该男子不自然的表情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对他进行了盘查。面对民警的提问,该人答非所问。经进一步审查,该男子交代了其伪造假证的经过。
有法可依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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