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1国道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2008-02-05 08:01:15来源:北京日报 经有关部门批准,101国道(京密路昌金路路口至中高路路口)将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2月15日起至5月30日止,对101国道(京密路)部分路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101国道(京密路昌金路路口至富密路路口)双方向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101国道(京密路富密路路口至中高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富密路(昌金路路口至北木路路口)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京承高速公路或富密路、北木路、火寺路、昌金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08年2月4日
| + 与对101国道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相关文章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每日生活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惹要转载请注明转载来源出自本站。未注明者视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网络、转载)"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网站转载信息(包括资讯、打折等)如与事实有出入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更正。如造成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网络、转载)"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网站转载信息(包括资讯、打折等)如与事实有出入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更正。如造成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